{{ $t('FEZ002') }}人事室|
1.本校教師,欲報名者應於99年3月29日前由備齊相關表件至人事室報名,逾期概不受理。
2.請各校依「教育部選送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出國專題研究實施計畫」第4點所訂對象及條件推薦人選;推薦報名應繳交文件為:學校推薦名冊1份、被推薦人研究計畫4份及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外語能力測驗(FLPT)證明正本。
3.參加選送之教師就公告之研究項目中僅得選擇1項研究項目,並可依實際研究需要酌予修正研究內容大綱並撰寫研究計畫。
4.參加選送人員必須通曉前往國家之語文,並於最近2年內(自97年4月起計算至99年4月底)參加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辦理之外語能力測驗(FLPT)。前往英語國家研究者,亦得檢附最近2年內(自97年4月起計算至99年4月底)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中高級以上及格證書。如有參加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本(99)年4月份辦理之外語能力測驗(FLPT)尚未接獲測驗成績者,得先行報送推薦名冊(請於備註欄註明補件)及研究計畫,並於放榜後隨即補送語言能力證明(本年度研究項目派赴國家語言能力除比利時為「英語」或「法語」外,餘為「英語」)。
5.研究計畫格式不拘,但以3,000至5,000字為原則(不得超過5,000字),一律以A4直式橫書、14號標楷體、中文繕打,研究計畫封面統一裝訂於研究計畫左上角(編號部分請空白),研究計畫內文請勿書寫任何學校名稱及作者姓名。
6.餘請詳閱所附選送作業實施計畫、99年度審查通過出國專題研究項目一覽表、推薦名冊、研究計畫封面各1份(可至本縣教育局電子公文區下載或至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網站「最新消息」項下查詢下載,網址:http://www.tpd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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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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