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99年1月8日藝研字第0990000087
號函辦理。
二、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兼任及退
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含碩士班、博士班研究生)。
三、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1.戲劇劇本(本年度為現代/兒童戲劇劇本)、2.
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本年度為新詩)、5.音樂作
曲、6.童話。
(二)學生組:1.戲劇劇本(本年度為現代/兒童戲劇劇本)、2.
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本年度為新詩)、5.音樂作
曲。
四、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採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後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自99年3月1日至4月30日止,報名網站
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arts。
五、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台北市南海路43
號)。
六、若有疑義,請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王小姐,洽詢
電話:02-23110574分機236。
七、檢送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1份(如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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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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