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各校依規定薦派領域召集人或專任教師參加分區輔導研習
,同意核予公假派代,全程參與者,半天核發3小時、全
天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研習文號即本文文號。
二、未薦派教師參與學校,列為到校輔導之優先學校。
三、各校請於分區輔導一週前將報名表及簡報資料以電子郵件
寄至各領域輔導團行政助理。
四、98學年度下學期分區輔導行程及參與學校,詳見計畫內容
。
{{ $t('FEZ012') }}
{{ $t('FEZ003') }}2009-12-31
{{ $t('FEZ005')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