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 依據臺北縣政府98.10.12北府人三字第0980852352號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8年10月6日局考字第0980064840 號函辦理。
二、 據邇來媒體報導略以,有少數公務員於上班時間從事網路遊戲,影響為民服務品質;爰請各機關加強宣導,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提升行政效能,不得於上班時間利用電腦網路設備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並請確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令、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等相關規定,對所屬人員嚴加考核並做適當處理。
{{ $t('FEZ003') }}200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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